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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 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0-2-5 10:39:14 查看:2883

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2020年第

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训班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单位消防工作需求,结合当前安全消防保卫工作的形势,经学校研究,拟定于近期举办2020年第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即日起接受学员注册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设施操作、检测、维护、管理等人员,具体是:(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3)消防设施施工、检测人员;(4)消防安全检查人员;(5)消防安全管理人员;(6)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合格核发结业证。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9月全国消防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按鉴定站安排随时参加实践操作考试。

三、学员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并按照申报等级提供相应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详见附件三】)。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2 年以上,经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4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

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证书。

四、培训时间

2020年 上半年

五、报名办法

请参训学员携带上述培训报名资料,到自强街与民生胡同58号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报名注册,缴纳培训费、国考费。学校集中报考国家鉴定,国家鉴定通过后即为注册有效,参加培训。如未通过给予退费,待条件具备后再申报。

六、培训地点

     自强街与民生胡同58号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准备个人资料并需提前交各校通过审核

参加培训的单位或学员,致电或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名情况上报至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办公室邮箱(598461537@qq.com),并提供以下资料:

需开发票的单位增值税开票信息1份(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初中以上毕业证或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本人户口本页)复印件1份(国家资格鉴定用);学员学籍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一);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8张;电子版信息一套(手机拍照的包括本人蓝底小2寸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明照片信息)

     、费用

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费2200元/人,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费2600元/人,费用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或汇款支付(汇款必须以开票单位账户转账,不能以个人账户转账)。汇款单位名称:河北省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账号:15953573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路支行,行号:305121010227。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学费的学员报到时请带上转账或者电汇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另: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每人必须以现金的形式交纳鉴定费305元、395元,带单位增值税发票信息,报名时交纳。

九、联系方式

座机:0311-88810988

 

 

 

 

 

 

 

                                               河北省冀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20年2月5